*ST同洲涉嫌三大违法事实,受损股民索赔登记正在征集登记中...

来源: 2021-03-17

2021年3月9日,*ST同洲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同洲电子涉嫌违法的主要事实有:一、提前确认职工薪酬负债;二、滞后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三、虚构销售收入。上述违法事实,有同洲电子公告、情况说明、会议记录、合同文件、董事函件、账务资料、银行资金流水、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相关资料显示:*ST同洲目前司法风险647,经营风险38条,主营业务为数字电视终端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按照惯例,四川楚坤律师事务所周兰律师团队认为,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证监会不久应会对中信国安出具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证券法及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纠纷相关司法解释,周兰律师团队提示受损股民:凡在2016年4月29日至2019年10月25日买入,并在2019年10月26日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产生亏损的,可在四川楚坤律师事务所官网咨询律师并加入索赔征集,提供相关资料后,本律师团队将免费为受损股民审核,待条件符合将依法起诉并有机会获得赔偿。
附近期诉讼时效即将截止的股票,相关股民尽快联系周兰律师团队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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