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虚假陈述,亏损股民怎么维权索赔?

来源: 2020-12-15

以前很多人都不知道,如果是因为上市公司的某些行为导致的亏损,是可以依法索赔的!时代在进步,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很多法院开始加大了对股民权益保护的保护力度。

那么对于上市公司的哪些行为,股民可以索赔?

根据我国《证券法》以及相应司法解释的规定,股民因上市公司及/或相关机构及人员存在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三种行为而导致投资损失的,可依法要求相关责任人赔偿。

股票索赔的一般程序

证监会(局)立案调查 —— 股民准备索赔材料——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 —— 法院立案—— 审判

1、调查时间一般6个月,最短的37天(雅百特),最长二年以上。一旦被立案调查,说明已掌握违法的初步证据,被行政处罚是大概率事件。

2、处罚是法院立案的前置程序,一般在处罚告知书或决定书下达后法院才会正式立案。

3、管辖法院: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实践中,审判期限一审6个月以上,二审6个月以上。

4、股民索赔准备工作一般从上市公司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之日起就开始了,因为立案调查后的交易会对股票索赔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立案调查后应及时与股票索赔律师团队联系咨询。

虽然法律优先保护股民的权益,证券法也规定股民有索赔的权利,但是法院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受损投资者应积极起诉索赔,才能获得赔偿挽回损失,如果受损投资者超过诉讼时效未提请诉讼索赔的,将永远失去索赔机会。主动维权是每位股民挽回损失的最佳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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