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网(002175)】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查 此前已被广西证监局警示

来源: 2019-10-17

中新经纬客户端10月16日电 *ST东网(东方网络)16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0月15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桂证调查字2019047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ST东网表示,在调查期间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虽然*ST东网在此次公告中未说明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具体情况,但在公司此前发布的公告中可以窥得一二。

8月23日晚间,*ST东网发布公告称收到广西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其中提及了*ST东网的“三宗罪”,包括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未及时、准确披露转让子公司的股权事项,对外披露的并购基金投资情况与实际不符。

据广西证监局介绍,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方面,截至2019年4月26日,*ST东网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的诉讼事项涉及金额超过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但未及时披露。此后,陆续涉及多项诉讼均未及时披露,直到2019年8月8日才在临时公告中披露。数据显示,*ST东网未及时披露诉讼事项涉及金额共计13910.99万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1.92%。

未及时、准确披露转让子公司的股权事项方面,*ST东网在未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情况下,不迟于2017年12月28日与铭星合悦(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铭星合悦”)签订北京永旭良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永旭良辰”)股权转让协议,2017年12月28日,公司将所持永旭良辰22.22%股权过户至铭星合悦名下。而直到2018年3月16日,*ST东网才发布了关于出售永旭良辰部分股权的公告。广西证监局表示,*ST东网未及时披露与铭星合悦达成永旭良辰股权转让协议及交易标的工商登记变更事项,披露的2018年3月15日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的情况与事实不符。

值得一提的是,因为上述行为,8月7日,深交所下发了监管函,称*ST东网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9.2条和第9.3条的规定。

对外披露的并购基金投资情况与实际不符方面,*ST东在2017年年度报告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披露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东网安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安杰投资”)的投资情况。经查,安杰投资募集的资金大部分未投向披露的影视综艺内容,公司披露的安杰投资对外投资情况与实际不符。此外,《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披露的深圳佰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9个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投资占比与投资协议约定及实际工商登记信息等不一致。

公开资料显示,*ST东网前身为成立于1989年6月的桂林广陆数字测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收购中辉乾坤(北京)数字电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辉华尚(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业务拓展至文化传媒、文化旅游等领域。

在收到警示函两天后,8月26日晚间,*ST东网披露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07亿元,同比增长1.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459.3万元,亏损额较去年同期收窄49.92%。

*ST东网表示,公司近几年因在文化传媒行业的战略冒进、管理经验不足、交易价值判断失误等原因,导致公司经营亏损。面对经营亏损和业务转型的压力,公司正积极调整经营策略及战略布局。

在此之前,*ST东网已连续两年净利润为负,并且2018年财报被审计机构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4月29日起公司股票被披星戴帽并更为“*ST东网”。根据相关规定,若2019年不能扭亏为盈,则面临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10月14日晚间,*ST东网发布业绩预告称,预计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6500万元-8000万元。*ST东网对此解释称,本报告期内,公司原文化传媒板块业务受市场大环境、公司业务调整及资金成本居高不下等原因影响业绩持续下滑,导致公司仍处于亏损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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