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百

发布日期:2018-02-28

股票代码:600857

状态:正式起诉阶段

诉讼时效:2022-11-19

一、索赔条件
  四川楚坤律师事务所周兰律师认为:于2014年3月15日到2016年4月18日之间买入,并在2016年4月1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温馨提示:宁波中百(600857)诉讼时效截止至2022年11月19日,该日期后起诉维权法院将不予受理.
二、案发背景
  本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甬证调查字 2016023 号):“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我会决定对你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日前,就前述调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 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7]140 号),主要内容如下: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中百,2001 年 12 月至 2015 年 5 月公司名称为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工大首创)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我会调查完毕,我会依法拟对你们 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措施。涉及宁波中百未按规定在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披露为关联方天津九策向中建四局出具《担保函》的事项,致使宁波中百 2013 年至 2015 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事宜。

 2019 年 11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2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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