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70
状态:正式起诉阶段
诉讼时效:2025-01-18
一、索赔条件
四川楚坤律师事务所周兰律师认为:2016.3.29日至2019.4.29之间买入,2019.4.30之后卖出或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温馨提示:*ST 金正虚假陈述已于2022年1月18日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诉讼时效截止至2025年1月18日,该日期后起诉维权法院将不予受理。
二、案发背景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鲁证调查字[2020]18 号)。
公司及相关人员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 定书》(〔2022〕1 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2〕1 号),
三、索赔流程
符合索赔条件的股民,可在本网站首页最下方登记索赔信息,初步审核后,律所将会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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