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002450)索赔征集

发布日期:2019-07-10

股票代码:002450

状态:正式起诉阶段

诉讼时效:2023-09-29

一、索赔条件

  四川楚坤律师事务所周兰律师认为:于2016年4月22日至2019年1月22日之间买入,并在2019年1月2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于2020年6月9日之前买入,并在2020年6月1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温馨提示:康得新(002450)诉讼时效截止至2023年9月29日,该日期后起诉维权法院将不予受理。


二、案发背景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晚间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苏证调字 201900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编号:处罚字 ( 201 9 ) 90 号)。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钟玉、 公司董事纪福星、公司监事周桂芬于 2020 年 6 月 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下称:证监会)送达的《调查通知书》(编号依次为:稽总调查字 200505 号、稽总调查字 200480 号、稽总调查字 200538 号、稽总调查字 200546 号)。

 2020 年 9 月 27 日,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及相 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 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0】71 号(以下简称:《行政处罚决定书》)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禁入决定书》处罚字【2020】14 号(以下简称:《市场 禁入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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