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马国际(002210)索赔征集

发布日期:2019-03-29

股票代码:002210

状态:正式起诉阶段

诉讼时效:2023-05-14

一、索赔条件
  四川楚坤律师事务所周兰律师认为:于2018年5月25至2019年3月29日之间买入,并在2019年3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温馨提示:诉讼时效截止至2023年5月14日,该日期后起诉维权法院将不予受理。
二、案发背景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日前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通字〔2019〕 068 号)。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飞马 国际”)于 2020 年 5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26),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 圳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0] 2 号),深圳证监局依法拟对本公 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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