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501
状态:正式起诉阶段
诉讼时效:2023-07-30
一、索赔条件
四川楚坤律师事务所周兰律师认为:于2018年2月7日至2018年7月28日之间买入,并在2018年7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温馨提示:利源精制(002501)诉讼时效截至2023年7月30日,该日期后起诉法院将不再受理。
二、案发背景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的《调查通知书》(编号:吉调查字 2019007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2 号)。
2021 年 5 月 26 日,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调查通知书》(吉证调查字 2021002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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