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

发布日期:2018-02-28

股票代码:002069

状态:正式起诉阶段

诉讼时效:2023-06-23

一、索赔条件

  四川楚坤律师事务所周兰律师认为:于2017年3月21日到2018年2月10日之间买入,且在2018年2月11日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温馨提示:獐子岛诉讼时效截止至2023年6月23日,该日期后起诉维权法院将不予受理。

二、案发背景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连调查字[2018]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20年6月23日,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29号)和《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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