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索赔基础篇】9、行政处罚中“立案调查”、“事先告知”和“处罚决定”都是啥?

来源:楚坤律师事务所 2019-05-23

  依照我国《证券法》和《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不论是因为有人举报,还是有关部门依职权发现了上市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行为违法违规的,中国证监会就会依法启动对该上市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然后根据调查的结果进行事先告知,并最终给予其行政处罚的法律程序。

  这样呢,就产生了“立案调查”、“事先告知”和“处罚决定”三个概念。   股民在哪儿可以索赔

  对此,股民们需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1、立案调查后,如果认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合法,证监会就会撤销立案并说明;

  2、立案调查后,如果认定信息披露违法事实清楚的,就会向该上市公司事先公开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上市公司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相关权利。

  3、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以后,上市公司不作陈述和申辩,或者陈述申辩完毕的,证监会就会根据最终的违法违规事实、理由及依据,对该上市公司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所以,我们可以简单的理解,“立案调查”是前提,“事先告知”是过程,“处罚决定”是结果。   视频详解

联系我们

四川楚坤律师事务所

电话:185-0286-5286(可加微信)

qq:1072161699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蜀都中心一期1号楼702室

加入索赔

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86-028-62611815

联系方式:185-0286-5286(可加微信)

网址:www.ck-law.cn

www.ck-law.net

地址:中国•成都市武侯区蜀都中心一期1号楼702室

版权所有 四川楚坤律师事务所 蜀ICP备18035428号-1 技术支持:律品科技

185-0286-5286

股民咨询